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

【心理師說書】11頁_路西法效應


役男洪仲丘猝死事件,掀開了軍中濫權、不當管教、制度缺失、瀆職等議題;也讓小編忍不住聯想起,心理學中經典的「史丹佛監獄實驗」。巧的是,最新一期的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,也有一篇文章談到「去人性化」的議題,顯見在人類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不當的對待方式,正是心理學家近來關心的重要議題。

先來談談「史丹佛監獄實驗」吧!這是在1971年,由學者Philip Zimbardo主持的研究。他想要知道受到監禁的人們,內在與環境的心理動力運作;同時觀察「情境與角色」的力量,究竟能對人產生多大的影響?

1971年8月14日,早上9點55分,加州一如往常,是個天空蔚藍的好天氣。Zimbardo帶著真的警察、電視台記者,到幾間公寓「假逮捕」了一些年輕人。所有流程都盡量逼真,包括米蘭達宣言(你有權保持沈默……)、採集指紋、照相、蒙眼、送進監獄;進監獄以後也完成脫光衣服、搜身、去虱子、換囚服、拿號碼、剃光頭(用套絲襪代替)、上腳鍊等步驟。唯一的差別是,這個監獄其實位於史丹佛大學某棟建築物的地下室,只是個模擬的「假監獄」。

這24個年輕男性大學生,是從北美地區各地「自願」前來參加這個實驗的;自願的動機來自每天15美金的酬勞(大約相當於今天的2250元台幣)。他們在確定參與實驗之前,經過了完整的心理評估,確保在每個性格特質向度上都在平均值左右。換句話說,這是一群正常、健康、情緒穩定、且受過教育的中產階級年輕人。

其中一半的人隨機分配到「獄卒」的角色,另一半則是上述的「囚犯」;在那之前,這兩群人在任何指標上(包括平均身高),都沒有任何顯著差別。如同囚犯們有些需要經歷與扮演的樣子,獄卒們也被要求穿著卡其服,戴著太陽眼鏡,手持警棍與警哨。規矩是:他們可以用「任何方法」維持監獄的秩序,但「絕對不可以動手打人」。

實驗第一天,大致上還算相安無事。但囚犯們第二天便發起了一場「暴動」:他們撕掉囚服上的編號、拒絕服從命令、取笑獄卒。Zimbardo站在「系統管理者」的角色,請獄卒們自行採取措施控制局面;而他們把囚犯全身扒光,搬走了囚犯的床,把反抗的頭目抓去關禁閉,並且開始騷擾囚犯。

隨著時間的演變,獄卒對待囚犯的限制與管束越來越花樣百出,態度也越來越殘忍;他們拿走囚犯的飯菜、枕頭、毯子和床,體罰(伏地挺身),禁止不聽話或態度不佳的囚犯刷牙、上廁所,用連坐法及群體壓力來管束特殊份子。獄卒們更不時設計發想新的招式來羞辱囚犯(空手清洗馬桶),剝奪囚犯的基本自由(關禁閉),也剝奪他們的自尊(脫光囚犯的衣服、要囚犯假裝性侵另一位囚犯)。

另一方面,囚犯們也忘了他們「只不過」在進行一項心理實驗,有些人開始出現激烈的情緒起伏,甚至崩潰(有兩人因為情感重創,提前退出實驗)。有些人開始積極配合獄卒的管理、有些人被動與獄卒對抗、有些人計畫逃獄,但包括實驗主持人、囚犯自己,以及組成所謂「假釋委員會」的心理學專家、研究生、秘書、心理系職員,在觀看這一切的過程中,幾乎沒有人想到要中止實驗。

這個實驗原本計畫進行兩週,情況卻在獄卒對囚犯的虐待及囚犯的過度投入下,逐漸失控。Zimbardo在邀請同事Christina(當時他正在追求這位同事,後來兩人也成為夫妻)參觀後,被她質疑這個實驗有明顯的道德疑慮,終於促使實驗在第六天提前叫停。

這個實驗雖然不完整(時間不足、數量不夠),卻強而有力地揭示了:一個平凡、正常且心智健全的年輕人,在情境脈絡下,可能被「引誘」到什麼樣的極限程度。善惡之間的界線原本被認為牢不可破,但監獄實驗卻讓我們看見:善惡邊緣的界線其實相當脆弱。

Zimbardo在書中引用了許多角度,試著以情境與角色的力量解釋飛行事故、人在旁觀惡行時的無動於衷、護士遵從醫囑對病人的不當處置、以及自殺式襲擊者與恐怖分子的行為。他認為,社會角色的規範與束縛,決定了我們生活中大部份的態度及行為;「鎖住人類自由的,不是有形的高牆,而是人類對自身角色規範的認定帶來的心靈枷鎖。

但別急著悲觀,Zimbardo也認為,除了隨時可能出現在我們之間,這種「平庸的邪惡」外,這世界也存在著許多「平庸的英雄」。他在書中整理了每個人可以執行的「抗拒有害影響十步驟」,包括:

1.「我犯錯了!」:當機立斷對自己與他人承認自己的錯誤。
2.「我會很警覺。」:保持用心、警覺及批判性思考。
3.「我會負責任。」:為自己的決定和行動負責,不盲目服從權威。
4.「我會堅持自己的獨特性。」:不要讓別人把你放到類別,例如種族、性別中,堅持自己的個體性。
5.「我會尊敬公正的權威人士,反抗不義者。」:分辨真正擁有專業、智慧並值得尊重的權威。
6.「我希望被群體接受,但也珍視我的獨立性。」:判斷什麼時候可以服從群體,什麼時候應該拒絕。
7.「我會對架構化資訊維持警覺心。」:架構化的訊息例如標語、口號傳遞著某種意識型態,使我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受影響。
8.「我會平衡我的時間觀。」:當過去與未來結合,將能抑制現在的暴行,從而削弱情境的力量。
9.「我不會為了安全感的幻覺而犧牲個人或公民自由。」:拒絕當局的操弄,要我們交出部分自由以保證毫髮無傷。
10.「我會反對不公正的系統。」:與有相似想法的人合作,將個人的抵抗能力結合起來,就可能造成改變。

誠然,強烈的情境的力量經常會強力驅使人行動。當許多不同的情境力量結合起來,便會增加個人傷害他人或幫助他人的機會。就某個角度而言,邪惡的平庸性與英雄的平庸性其實非常類似;而我們總是習慣(或喜歡)去認為,是那個人的「本質」或「個性」,導致他做出今天的行為。

但「路西法效應」告訴我們,永遠不要忘記,每個「一般人」都很可能在某種特定條件狀況下,行善或行惡。

因此,面對不義,我們永遠不該成為沉默袖手旁觀的人。

因為,每個人都有機會,成為他人的英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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